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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2018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学科综合考核工作办法
发布人:邢德峰  发布时间:2018-04-18   浏览次数:1594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研院发[2017]67号)文件精神,为吸引国内外优秀学生到我院攻读博士学位,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环境学院在2018年博士生招生工作中继续实施申请-考核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导师招生名额确定

院士:2(招生基本人数)+1

优秀博导(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杰青、优博导师):2(招生基本人数)+1

其他博导:1(招生基本人数)+1

院士及优秀博导如未满足招生基本人数, 优先选择1名博士,并兼顾985高校优秀生源

三、工作程序

1.报名及材料提交

报名及材料提交请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中的相关要求。

2.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核申请者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

3.资格审核

博士生招生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环境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成立学科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分为综合素质考核(满分40分)科研能力考核(满分60分)二部分。考核采取面试方式,各学科综合考核的面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原则上考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有资格参加考生所在小组的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填写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组面试记录表”,考核后上交学院。

1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核申请者的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及外语交流能力等。申请者需先进行3分钟的英语自述,再由考核专家组审核材料进行提问并给出考核成绩,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40分。

2 科研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申请者的专业知识、创新意识及在本学科领域内进行科学实验的能力。考核采取面试方式,申请者需提交1份博士期间拟从事研究工作的计划报告并形成10分钟的PPT讲稿,报告内容应涵盖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该领域研究所面临的学术或技术问题,考生准备在博士期间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实验方法等方面。考核专家组根据计划报告进行提问并给出考核成绩,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60分。

学科考核结果上报:各学科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上报环境学院办公室,需要上报的材料如下:

1)申请考核制学科考核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组面试记录表

3)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材料真实性审核汇总表。

5.录取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生源情况、报考导师、导师名额、学业成绩、综合考核结果)确定考核排序。

学校根据材料审核结论、外语水平考核成绩、导师考核意见和综合考核结果,结合导师的招生名额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申请者2018年秋季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有关导师的招生名额、博士生培养基金类型以及录取协议签订等要求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科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1综合考核时间地点:2018423上午8:30,哈尔滨工业大学二学区环境学院(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各学科邮件及电话通知)。

2、考生在参加学科综合考核时还需要携带证件及材料原件如下:

1)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3)本科和硕士成绩单原件;

4)四、六级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原件;

5)发表学术论文杂志原件;

6)其他科研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

如果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消考生参加考核资格。

五、环境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军、程艳辉

联系电话:0451-8628300615904603312

  

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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