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深化改革、抓住机遇、促进发展,提升我院人才培养水平,总结评选表彰学院在教育学习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教师和学生,制定本表彰办法。
一、表彰内容
(一)教师奖项
1.我心目中的优秀教师奖
2.实习实践指导奖
3.教学保障奖
4.科技创新指导奖
5.教学基本功奖
6.优秀课程奖
7.金牌教师奖
8.从教30周年纪念奖
9.人才培养终身成就奖
(二)学生奖项
1.学生进步之星奖
2.学习帮扶奖
3.学习型寝室奖
4.零补考班级奖
5.最美笔记奖
二、评选范围
1.教师奖项的评选范围:环境学院在职教职工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育人集体。
2.学生奖项的评选范围:环境学院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
三、教师奖项评选基本条件
1.我心中的优秀教师奖评选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 的要求,做“四有”好老师。
(2)认真完成教学任务,投身教学一线,尽职尽责,保质保量,教学效果好。
(3)热心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坚持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将学生“三观”教育深入教学过程,深受学生爱戴。
(4)在教学中认真落实“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学习与发展成效驱动”的理念,主动开展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积极探索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考试方法和手段改革等,形成了典型或特色的教学案例,教学效果好,质量高。
(5)教学深受学生欢迎,学生评教中成绩优秀,领导听课或督导评价优秀,在相关教学检查或评估中成绩优秀。
(6)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努力探索,积极实践,做出了突出成绩,提高了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质量,培养了学生的创新精神,有效提升了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
(7)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分系列评选.
2.实习实践指导奖评选基本条件
18学年在实习基地建设、实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由各系推荐候选人选。
3.教学保障奖评选基本条件
奖励18学年在保障学院学生培养中敬业、奉献、成绩突出的教职工。
4.科技创新指导奖评选基本条件
近三年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指导大一年度项目获得国家或校级奖励超过2次的指导教师。
5.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奖评选基本条件
近三年在国际、省部级、学校主办的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奖的青年教师;在2019年环境学院教学节组织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中的获奖教师。
6.优秀课程奖评选基本条件
18学年获国家、省、校级精品课程(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MOOC、国家及省级教改项目、数字课程与教材建设)
7.金牌教师奖奖评选基本条件
根据近三年所有本科生及研究生课程学生评教成,绩进行统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授课次数在3门次及以上且三年累计学时不少于192学时;
(3)对授课教师所教授的本科生及研究生课程,要求评教结果均为A+或A,且A+成绩次数占授课总门次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70%。
四、学生奖项评选基本条件
1.学生进步之星奖评选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思想积极进步,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热心志愿服务活动,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团结帮助他人;
(3)入学以来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所在寝室在卫生检查中未出现C、D评价。
(二)关键条件:
参评学生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学习卓越类:
(1)2018学年成绩排名前10%;
(2)2018学年有2门以上课程(不含选修课)满分;
(3)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取得突出成绩,并带动班级同学投身创新创造;
(4)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发表过较高水平论文。
学习进步类:
(1)2018年秋季学期学分绩专业排名较2018年春季学期提升高于50%(提高率=进步名次数/春季学期名次);
(2)2018年春季学期学分绩专业排名后50%但在2018年秋季学期取得单科满分(不含选修课);
(3)累计挂科超过10学分但在后续学习中获得过奖学金;
(4)2018年秋季学期重修课程超过3门,全部通过且当学期学分绩达到80分。
2.学习帮扶奖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学业帮辅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认真履行学业帮辅志愿者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业帮辅工作。备课充分,治学严谨,讲授熟练,耐心细致;
(2)授课思路清晰,内容丰富。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能活跃课堂气氛。语言规范,板书整齐,辅助教学手段运用得当,表达清晰;
(3)深入了解帮辅学生学习情况,充分发挥学业优势,精心指导学生学习,及时解决学生学习问题。利用学习经验,发挥榜样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
(4)2018春至2018秋学期完成学业帮辅授课至少8学时的志愿者。
3.学习型寝室奖评选基本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宿舍成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友爱,文明礼貌;
(2)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
(3)寝室卫生检查未出现C、D评价。
(二)关键条件及佐证材料
寝室学风优良,寝室每名成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寝室成员学习成绩位列专业前30%,需要教学秘书提供证明;
(2)寝室成员以组长身份获得国家级以上科技创新奖励(具体科技竞赛项目以《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补充办法》为准),需要提供获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3)寝室成员以法人身份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注册公司,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寝室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核心以上期刊论文,需要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5)寝室成员以第一作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需要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6)寝室成员取得保送本校研究生资格,需要学院提供录取证明。
(7)此次评选时间范围为2018年春季学期起至2018年秋季学期。
4.零补考班级奖评选基本条件
(1)班级同学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学风建设强,入学至今无违法违纪事件;
(2)班级同学入学至今没有因成绩原因被试读、降级、退学;
(3)具有良好的寝室文化氛围,在历次学校寝室卫生检查中无D评价;
(4)零补考是指所在自然班级在春季或秋季学期实现全部同学所有必修课、选修课科目无不及格记录;
(5)此次评选时间范围为2018年春季学期起至2018年秋季学期。
5.最美笔记奖评选基本条件
(1)参评笔记可以是学生2018年春季学期至2018年秋季学期期间任意一门课程的课堂笔记、课后作业、读书笔记等;
(2)参评笔记应单独成册,在封面注明课程名称、授课教师,以及参赛学生的姓名、学号(可贴便签)送至环境学院1203(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曾获得往届“最美笔记”称号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评。
(4)根据学院微信公众号推送,采用投票的方式,产生“最美笔记达人”奖、“最美笔记”奖。
五、评选办法
1.我心目中的优秀教师奖由本科生投票选出,由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审核确定。
2.实习实践指导奖由各系推荐,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审核确定。
3.教学保障奖、科技创新指导奖、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奖、优秀课程奖、金牌教师奖由学院评选工作组审核确定。
4.从教30周年纪念奖、人才培养终身成就奖由学院评选工作组确定。
5.学生奖项由学生申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院评选工作组考核结果确定。
六、附则
1.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本办法由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