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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管理
发布人:刘博  发布时间:2022-03-10   浏览次数:6616

【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 事务查询与办理链接】http://hitgs.hit.edu.cn/2100/list.htm

 

学位

1.1 预答辩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条件:

博士生在申请博士论文答辩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①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课题研究任务;  

③博士学位论文;

④在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期间按学校规定发表了相应的学术论文或取得了相应的学术成果,具体要求《关于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创新性成果的要求》见http://env.hit.edu.cn/2020/1005/c9487a245932/page.htm;如果博士生入学满五年,若已投稿论文与学科制定的《关于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创新性成果的要求》相匹配,经导师同意可以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预答辩流程:

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预答辩申请(填写完整预答辩信息)——>导师审核预答辩申请——>分委会审核预答辩申请,以上各项审核完成后方可根据系统申请的预答辩时间进行预答,未审核通过不可进行预答辩。预答辩申请提交后,需在系统中导出《预答辩申请表》,预答辩前申请表完成导师和分委会主席或副主席签字(主席:梁恒;副主席:魏亮亮),预答辩结束后完成答辩组长评审意见并签字。

申请预答辩前,请到学院1301室审核学分是否满足培养方案要求并领取博士成绩单。

1.2 送审

博士论文送审前,需统一进行学术论文检测并审核没问题后方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系统提交送审申请(如论文检测审核需要返回修改,则修改时间不少于3天)。论文检测方式:完整的论文word版文件,命名:环境学院-学号-姓名,发送至邮箱:xidandan1125@163.com,论文检测并审核后会及时反馈至本人,然后再到系统提交送审申请(送审系统必须提交预答辩情况表+缴费单等相关附件)——>导师审核送审申请——>分委会审核送审申请——>学位办审核送审申请。

1.3 正式答辩

注:外审意见返回后, 对评阅人的意见需进行逐一回复,按照评阅人的合理建议对于需要补充、删减和重新组织逻辑关系的内容进行仔细修改,对于没有按照评阅人意见修改的内容也进行详细解释和论证。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81次会议纪要对《关于博士学位论文同行专家评审的相关规定》做出补充说明,内容如下:外审意见返回后,如单一外审专家认定2个及以上创新点不成立,即便获得C及以上评价结论,该论文需进行二次送审,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参考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经导师、分委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校学位办。校学位办将修改后的论文转呈两位新专家评审。如再审后创新点不成立少于2个且意见均为C及以上,则可以申请答辩;再次送审返回的专家评审意见有D或有专家认定2个及以上创新点不成立,则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专家组,对该博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意见、博士生及导师回复意见等进行复议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申请正式答辩流程:

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填写完整答辩信息)——>导师审核答辩申请(其中导师对论文的评语及推荐意见:要求有对论文研究的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创新性的评价,并对学生答复外审专家情况及博士期间学术成果进行描述。同时说明论文是否达到学位条例对学位论文的要求、是否同意进行博士论文答辩。字数在400-500字)——>分委会审核答辩申请——>学位办审核答辩申请,以上各项审核完成后方可根据系统申请的答辩时间进行答辩,未审核通过不可进行答辩。

答辩材料领取(答辩前):

   正式答辩前,请到学院1301室领取答辩相关材料,包括:答辩投票、学位档案封皮、答辩公告。

1.4 分委会、校学位会

校学位会于每一年度的3月、6月、9月和12月召开,学位分委会预计于校学位会前半个月召开,通过博士正式答辩的同学可以申请上会,上会流程如下:

根据《博士答辩材料上交情况说明》要求准备上会材料——>材料上交审核——>分委会评审论文——>通过的论文提交校学位会进行评审。

1.5 离校

校学位会论文评审通过后,需登录离校系统完成离校各项内容审核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手续。

1.6 延期答辩

①入学满5年(直博生满6年)尚未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提交《博士生延期答辩审核表》。采用在线申请方式提交。要求:

报告填写须打印,内容要完整、详实、明确,必须注明预计答辩时间。

②在研究生系统中“学籍管理”栏目下的“延期答辩申请”模块提交《博士研究生延期答辩审核表(研究生系统在线申请专用)》,且导师及学院已经审核通过。

③如逾期未提交,将视为放弃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④博士生申请延期前,请先登录系统核实本人是否已完成课程学习,并且课程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下限,成绩不全者不能申请延期答辩。

1.7 结业

入学满6年(直博生满7年)尚未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办理结业,结业办理需要提交《结业申请表》和完整成绩单(成绩单原件由学院统一开具),另外需提交2寸学位照片1张(用于办理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