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附件2)及研院发【2022】12号《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环境学院2022年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通过校内预报名审核,申请材料符合留学基金委基本要求。
2.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最多可推荐2位自己指导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二、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情况表(附件3)
填写注意事项可参考附件4。
2.邀请信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本科、硕士、博士成绩单复印件(不需翻译成英文;若博士阶段成绩不全,提交已修课程成绩单即可。)
注意:申请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并按上述顺序合并为一个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命名方式:学号-姓名,发至环境学院教学秘书老师邮箱(499476036@qq.com)。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要求
1.5月6日17:00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gl.hit.edu.cn/common/login)提交参加国家公派出国校内评审申请。请注意:
(1)未进行预报名的学生需先登录系统提交预报名补报,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校内评审申请,详见“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http://hitgs.hit.edu.cn/2021/1101/c3434a263244/page.htm
(2)提交校内评审申请时,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按实际情况填写即可,不需与预报名信息保持一致。但通过校内评审的学生不允许变更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否则按放弃本次公派申请资格处理。
(3)申请人提交校内评审申请后,务必提醒各自导师审核,否则学院无法审核。
2.5月6日17:00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发至邮箱:499476036@qq.com
四、学院评审安排
1.评审时间:5月11-12日
2.评审方式:学院组织专家函评
3.评审结果公示:5月13-15日学院网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451-86283006
环境学院
2022年5月3日
附:《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的通知》
http://hitgs.hit.edu.cn/2022/0414/c3333a271812/page.htm
附件: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pdf
附件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情况表(模版).doc
附件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情况表填写说明(20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