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本科生同学:
为贯彻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针,提高大学生科学素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科研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树立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榜样,由环境学院周定教授和部分巳毕业的研究生和几位86级环境工程专业毕业生共同出资,设立“周定”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现就2018年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和科技活动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2.重点奖励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已有实际成果的项目;
3.申报项目需为评审日期前一年内立项研发,有无申报过其他奖项均可;
4.已获得“周定”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的项目,不重复奖励。
(二)评选范围
环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科技创新团队。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周定”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年度奖励金额为叁万元整(30000元),每年奖励一、二等奖共十项,额度平均为3000元,其中项目负责人50%,其他成员50%。奖金一次性发放并颁发奖励证书。
三、评选组织
1.环境学院成立“周定”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要求及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2.委员会组成名单如下:
名誉主任:周 定
主 任:王 鹏
副主任:沈 晋、刘惠玲、孙怿飞
委 员:姚 杰、冯玉杰、田 禹
四、评选过程
(一)申请
申请者须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周定”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申请表》及研究报告(附件)。
(二)评审及公示
1.委员会对申请项目按本办法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推荐意见。
2.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报送的申请项目进行集中现场答辩,评选出奖项,经审核后,获奖项目由环境学院进行公示。
五、时间安排
5月31日-6月5日,项目申报。
6月6日-6月11日,项目评审。
6月12日-6月17日,公布评审结果及公示。
6月18日-6月22日,组织颁奖活动。
六、相关要求
1.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2.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3.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5日17时前,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电子版发至env-stu@hit.edu.cn,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给申请者所在年级辅导员(环境学院1203室)。
4.本通知由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 “周定”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